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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內閣批准OECD發行社會債券

【泰國新聞報導】內閣會議於昨(19日)決議,批准由財政部(MOF)提案,允許週邊國家經濟發展合作辦公室(OECD)透過發行社會債券籌集資金。藉此重組其現有債務,額度為10億銖,計劃在 2026年3月前完成債券發行。

OECD先前向國內金融機構借貸,用於支持寮國的兩項重點項目,寮國11號公路(R11 考多-班農沙灣-沙拿坎-班旺-班南桑路段);以及第五座泰寮友誼大橋建設項目(廊開-波里坎賽)。

目前,政府公債殖利率呈下降趨勢。 OECD認為應及時將其短期貸款債務透過發行社會債券進行重組,藉此降低融資成本、減少貸款期限帶來的風險、控制長期利率波動、以及優化債務結構。

早在2024年第2次會議中,內閣已批准OECD社會債券的整體架構。額度為10億銖(實際債務總額約16.03億銖,差額6.03億銖由OECD累積資金提前償還進出口銀行貸款)。

發行社會債券的用途在於,重整短期貸款債務。期限為10年(與專案剩餘壽命及市場條件相符)。利率預計為10年期公債殖利率曲線+約90個基點。

債券鎖定的投資者對象包括機構投資人(如金融機構、政府基金、保險公司等)。發行方式為私募(Private Placement: PP10),計劃於 2026年3月前完成發行。

此次發行社會債券是NEA的金融創新之舉,有助於實現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提升OECD對外援助計畫的國際形象與公信力、以及提高資金成本管理效率。

不過,需注意社會債券的殖利率取決於政府公債市場狀況,可能高於OECD現有貸款利率2.65%/年。若發行成本不划算,OECD仍可能考慮其他債務重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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