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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選議員資格被取消案 法院作出判決

【泰國新聞報導】持續7年的議員素拉蓬起訴選舉委員會案件,3月10日清邁法院宣判,駁回素拉蓬的訴訟,選舉委員會無需支付8,000萬銖罰金。

清邁霍縣法院門前,多家媒體記者一早便聚集等候,3月10日是決定前清邁府多個任期議員素拉蓬民事訴訟案的日子,清邁法院將此案進行宣判。該案源於2019年大選,素拉蓬在清邁府第8選區以超過5萬2,000票的優勢勝出,但隨後選舉委員會接到舉報,素拉蓬在生日時放入功德信封2,000銖,涉嫌違規,因為該信封有可能被選民取走,隨後素拉蓬被選舉委員會判違規,並且在該選區重新選舉,造成當時屬於新未來黨的西暖補選成為議員。

此後,素拉蓬起訴選舉委員會,並且索賠金額高達8,000萬銖,由於選舉委員會對素拉蓬開出橙色牌(違規),因此該案被泰國媒體稱為橙牌案。經過7年的訴訟,清邁法院宣判,駁回素拉蓬的訴訟,理由為2019年的中選委與素拉蓬並無宿怨,沒有濫用職權進行誣陷的動機。而之前的泰國最高法院,對素拉蓬違反選舉一案中,宣判素拉蓬並未違反選舉法。

素拉蓬稱,尊重兩地法庭對同事件,不同訴訟作出的判決,可以看到法律在某些方面存在矛盾。素拉蓬表示,在其整個政治生涯中,從未違反過選舉法,也從未賄選。但既然清邁法院作出駁回訴訟的判決,他尊重法庭的判決。素拉蓬相信因果法則,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至於未來的政治道路,則需視當地民眾是否仍然需要素拉蓬來代表民意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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