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曼谷市長查察猜於30日簽署公告,要求所有建築物業主或管理單位立即協調專業檢查人員,針對建築結構損壞情形進行全面評估,並提出修繕、補強或改建方案,以確保建築物符合工程規範及相關法規所要求之安全性與穩定性。
業主須於兩週內每日向曼谷市政府提交進度報告,民眾可透過Google表單(連結:http://forms.gle/4dxiHsZCZZpbiGkOA)或掃描文件下方QR碼進行回報。

此項措施特別針對9類依法須實施年度安全檢查之建築物,包括:高層建築、超大型建築、集會場所、娛樂場所、旅館、服務場所、共管公寓/集合住宅、工廠及大型廣告看板。兩週限期檢查制度旨在即時掌握建築裂縫、損壞等風險變化,確認其使用安全性。
Google表單需填報項目包含:業主姓名、檢查人員姓名與執照編號,以及檢查結論(安全無虞或需改善),以利市政府統整曼谷全市建築安全狀況。
9類指定建築物明確定義如下:
- 高層建築(高度達23米以上)
- 超大型建築(總樓面積達1萬平方米以上)
- 集會場所(單層面積達1,000平方米或可容納500人以上)
- 娛樂表演場所
- 旅館(客房數達80間以上)
- 服務場所(面積達200平方米以上)
- 共管公寓/集合住宅(總面積達2,000平方米以上)
- 工廠(樓層超過1層且面積達5,000平方米以上)
- 廣告看板(高度距地面15米以上,或面積達50平方米以上,或設置於屋頂/天台且面積達25平方米以上)
市政府同時要求施工許可證持有者,於使用塔式起重機與桅桿起重機前,必須先行確認其結構穩固性與操作安全性,以杜絕危害公眾健康、生命及財產之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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