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東丹免總理≠免黨魁 選委會澄清

(圖片來源docnhanh)

【泰國新聞報導】選舉委員會秘書長沙旺於今(12日)接受採訪,談及前總理貝東丹因憲法法院裁定,嚴重違反道德規範而被免職的情況。外界質疑,是否因此喪失為泰黨黨魁的資格。

沙旺解釋稱,黨魁首先是黨的執行委員會成員,並且是黨員。目前尚未看到憲法法院的相關判決文本。根據法律規定,有兩種情況可能導致其被免去黨魁之職:黨內委員會決議免去其職務,但仍可以是黨員;若涉及黨員身份的喪失,必須由刑庭裁定,而非憲法法院。

沙旺補充說,外界可能認為,被免去總理職務就等於被免去黨魁。但事實上法律有明確程序,由黨執行委員會自行決議,選委會無權干涉。同時,黨籍問題是法律上的衍生結果,目前最高法院尚未有裁決。

當被問及作為政黨登記官是否會審查黨章時,沙旺回應稱,登記機關只會核查政黨是否遵守法律及黨章,但黨務活動屬於黨內事務。黨內成員、或執行委員會的辭職,是政黨的內部事務,只有當違反法律時,成員才可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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