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信再次申請皇家特赦

(圖片來源thairath)

【泰國新聞報導】前總理塔信代理律師威尼亞確認,塔信已於9月10日正式提交第二次特赦申請,此項程式完全符合在押犯的法定權利,整個檔流程與意見徵詢預計耗時約14日,較首次申請的6個工作日更為審慎,之所以剛對媒體公佈,是因為新政府才剛履職。

據司法部高層消息人士證實,法院9月9日判處塔信一年監禁後,他已於翌日(10日)向司法部遞交王室特赦請願書,新政府就職後渡過政治真空期,所以該申請已完成司法部層級的審查程式,正依循法定程式進行,才會公佈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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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亞律師在探視塔信後說明,特赦申請確已提交,這是所有在押犯的權利,整個程式符合規範,本次作業時間較前次更為充裕,一切均屬泰皇聖意不容僭越。

根據泰國特赦制度,在押犯或其利益關係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可通過監獄系統提交請求。流程需要經過監獄、司法部、內閣秘書處、樞密院辦公室等。

司法部消息人士指出,特赦請求在各級機關均不得滯留,必須依序呈報,各層級意見僅限建議特赦或維持原判兩種,最終裁定仍屬王室特權範疇。

此次特赦申請背景與塔信2023年8月返國後首次申請時已發生變化。當時其8年刑期獲減至1年,而本次9月9日的新判決則涉及未執行刑期。消息人士表示,具體請願內容由申請人自述理由,每次申請依據的情勢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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