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泰國司法部長塔威於22日的例行會議中指出,針對國家審計總署大樓倒塌事件,中國鐵路第十局(泰國)公司已批准撥款1.2億銖,用於賠償事故中的死傷者。
此筆款項將透過司法部進行協調,目前仍處於調查人員記錄口供階段。塔威強調,這項補償是基於人道關懷和賠償責任,並不涉及刑事案件程序。
塔威表示,中國企業已表達願意負責的意願,無論是直接援助、或與義大利泰國發展公司(ITD)協作,以減輕政府負擔,皆可考慮。但若希望由政府主導接收並發放救助金,則需依總理辦公室的相關規定執行。
初步調查階段顯示,救助款項不會成為減刑依據。塔威指出,雖然企業提出補償是值得肯定的行為,但司法程序必須公正處理。據悉,中國已派遣專家,前來調查事故起因及相關合法性問題。
針對中鐵公司董事Mr.Chuan Ling Zhang被捕一事,塔威稱,根據泰國《外國人經營法》,目前案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包括3名泰國人與1名中國人。由於該案刑罰幅度不高,特別調查廳(DSI)要求在四輪調查內完成,實際操作上希望三輪內完成,以留出時間供檢察機關審理。
案件目前被分為建築倒塌案與採購案兩個部分調查處理。針對外界擔心中方施壓的問題,塔威明確表示,無論是中國政府、或泰國民眾,司法必須獨立、公正。塔威認為,中國政府不會干預此案。司法部始終堅持依法行政,且本部不受政策指令影響,一切依照法律框架辦事。
3名已投案的泰國持股人是否構成人頭股東(Nominee)問題,塔威指出,目前仍適用無罪推定原則。在逮捕令發出前,調查人員已詳盡核查,包括股權來源、資金流向、股權轉讓情況及納稅紀錄等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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