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泰國總理府發言人艾琳1月25日透露,社會保險靈活就業人員權益增加,已經有超過50萬名參保人獲得福利。
艾琳女士表示,《社會保障法》第40條的關於非正規勞動力、靈活就業人員權益的政策,自2025年10月生效起,在參保人無需增加參保費用的情況下,通過勞工部社會保障辦公室,已針對相關參保人多項福利進行調整,而且截至目前已經有50萬相關參保人獲得對應福利。
對於醫生建議居家休養的門診病例,原需滿3天方可申領補貼的規定,現已縮短為1天即可,每年獲得補償天數不超過30天。殘疾保障的方面也有顯著提升,參保人因殘疾導致的收入補償金,已從原先每月500-1000銖、保障15年,提高至每月1,000-2,000銖,並保障終身。
子女撫養津貼也有所增加並放寬年齡限制,從原先每名6歲以下子女每月200銖(每家庭最多2名),提高至每名7歲以下子女每月300銖(每家庭最多2名)。
另一方面,修訂案還完善相關支付規定,若參保人在年滿60周歲或開始領取養老金前死亡,其指定的養老金受益人將可獲得一次性老年津貼,若未指定受益人,則該津貼將平均分配給其配偶、父母或子女。
同時,喪葬補助費已從2萬銖提高至2萬5,000銖,對於已繳滿60個月保費的參保人身故,其死亡撫恤金也從3,000銖提高至8,000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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