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女星瑪麗(Marie)於25日早晨前往汪通朗警察局調查員處報到,以錄製指紋配合案件審理。其被控拒絕服從官員命令及酒後駕駛,瑪麗對所有指控均認罪。
瑪麗的男友同樣面臨指控,罪名包括當面侮辱、侮辱執行公務或因執行公務之官員、與依法協助官員執行職務之人爭鬥或妨礙其執行職務,並對指控認罪。隨後,汪通朗警察局調查員將其押送至北曼谷刑事法院提訴。
北曼谷刑事法院判決瑪麗監禁2個月,罰款4,000銖,緩刑2年,緩刑期間接受行為監管1年,需報到3次,完成12小時社會服務,並暫停其駕駛執照6個月。
另對該富豪男子判決監禁1個月,罰款1萬銖,緩刑1年。
※※※ 未經授權 不得轉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