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泰國地方酒業協會與精釀啤酒協會聯合向國會遞交請願書,呼籲相關部門重新審視並暫緩實施新的酒類零售稅徵收標準。
5月14日,人民黨議員塔披帕代表兩大協會,向國會議員提交了關於調整酒精飲料消費稅結構和調查基準價認定新規的訴求。協會指出,消費稅廳發佈的新規在調查市場及收集零售價資料時,將銷售地點作為核定基準價的依據。這一做法導致小型生產商和精釀啤酒企業面臨沉重的稅務負擔,嚴重影響了企業的運營成本、定價管理以及未來的投資擴張,進而打擊了本可刺激社區經濟和旅遊業的創意產業。
為此,相關協會提出了具體的改革建議:
🟨 暫緩實施並重新審議:呼籲稅務部門在與各方充分商討出公平合理的徵稅方案前,暫緩執行新的零售價調查及基準價認定準則,避免讓小企業在嚴峻的經濟形勢下雪上加霜。
🟨 區分企業規模徵稅:建議調整消費稅結構,將小型企業與大型企業區分開來,以降低商業壁壘,促進公平競爭。
🟨 取消按零售價徵稅:由於生產商並不直接決定終端門店的售價,協會提議取消針對生產商的零售價計稅部分,不應讓生產者承擔這部分稅收責任。
議員塔披帕表示,該新規在實際操作中缺乏統一標準,容易因人為因素產生差異,且大企業議價能力遠強於小企業,導致小企業處於劣勢。他已將此事提交至國會經濟發展常務委員會,並計畫在5月15日傳喚稅務局及相關部長進行說明,希望副總理兼財政部長艾尼迪能深入調查,並讓小生產商參與到稅收結構的改革討論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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