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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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清邁兩縣開放森林保護區可用於商業活動

(圖片來源thairath)

【泰國新聞報導】泰國內閣同意修改清邁府整體土地類別使用規範, 開放Wiang Haeng與Galyani Vadhana縣部分森林保護區內私有土地可從事商業活動,以因應當地經濟與觀光發展。

總理府副發言人拉麗達女士透露,內閣會議通過內政部公告草案,批准修訂2012年清邁府整體土地類別使用規範強制施行部級法規,針對清邁府Wiang Haeng與Galyani Vadhana縣部分區域的土地使用規定進行調整,以符合當地現況與發展趨勢的變化,開放由私人合法持有或擁有的森林保護類土地,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可用於商業用途。

拉麗達表示,本次修訂涵蓋兩縣部分地區,新增土地允許使用類別,從原先僅允許農業、農業相關業務及獨棟住宅,擴大至可從事建築形式的商業活動,但不得進行土地分割,也不得興建大型建物。

這項土地類別使用規範調整是因2012年實施的部級法規已推行多年,當地經濟、社會、環境及土地利用型態均已發生變化,部分原有規定與實際情況及民眾需求不符,因此有必要進行修訂,讓民眾能合理利用其合法持有或擁有的土地,同時支持社區經濟活動、服務業與觀光發展。

該案已獲土地類別使用規範委員會同意,並於2024年11月4日至12月6日期間張貼公告徵求利害關係人意見,為期30天,無人對修訂內容提出異議或反對意見,後續委員會認可意見徵詢結果並同意繼續推動程序。

拉麗達指出,此一方向符合北部發展框架,目標是將清邁打造為創意經濟、觀光、蘭納文化及與湄公河次區域及南亞國家貿易連結的中心,同時兼顧自然資源、水源森林及環境的維護,在保育與發展之間取得平衡。

不過,允許從事商業活動並不意味森林區域可毫無限制地使用,因為僅適用於私人合法持有或擁有的土地,各項活動仍須嚴格遵守森林、自然資源、環境、建築及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法律、規定及內閣決議,以防範森林侵占並維護森林保護區的原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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