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內政部於9月5日發佈行政命令,要求全國各府政府機構、學校和公共場所於9月28日懸掛國旗,以紀念泰國國旗日。內政部常務次長表示,這項命令旨在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增強民眾對國旗的尊重意識。
內政部命令指出,所有政府辦公樓、公立學校、國有企業以及公共廣場必須在9月28日當天懸掛國旗。同時鼓勵私人企業和民居踴躍參與,共同營造莊嚴隆重的節日氛圍。違反規定者將面臨警告或行政處罰。
泰國國旗日是為了紀念拉瑪六世國王於1917年9月28日頒佈國旗標準規格的歷史事件。泰國國旗由藍、白、紅三色組成,藍色代表王室,白色代表宗教,紅色代表民族。每年的國旗日都會舉辦各類紀念活動,包括升旗儀式、國旗知識競賽和愛國主義教育講座。
內政部要求各府尹親自監督轄區內國旗懸掛工作的落實情況,確保國旗按照標準規格懸掛,不得出現破損或褪色的國旗。各地方政府需在9月25日前完成準備工作,並在9月28日當天提交執行情況報告。
內政部發言人表示,國旗是國家的象徵,每一位泰國公民都應該尊重國旗。9月28日國旗日,讓我們共同展示對國家的熱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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