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泰國於15日終止60天免簽政策,改為30天與15天兩檔,落地簽名單縮減至3國,陸路入境次數亦受限制。
新規依據內政部公告,於8月31日刊登政府公報,並按旅客入境日期適用,而非訂票或訂房日期。此前給予93個國家與地區60天免簽待遇的安排終止。新制度下,60個國家與地區獲30天免簽,模里西斯與塞席爾獲15天,僅亞塞拜然、白俄羅斯與塞爾維亞仍適用落地簽,停留不超過15天,費用為2,000銖。
15日之前已入境的旅客不受影響,仍可按護照上移民官蓋章的「准許停留至」日期停留,即使機票、住宿或旅行團是在舊制度下預訂。以30天免簽入境的旅客,可在停留期屆滿前向移民局申請再延長最多30天,費用為1,900銖,使用TM.7表格,須提交護照、近照、護照與入境頁影本及在泰住址證明等,是否批准由移民官裁量,繳費並不保證獲准。
陸路入境方面,多數免簽旅客每個日曆年經陸路入境不得超過2次,馬來西亞、汶萊、印尼與新加坡公民不受此限;該限制同樣適用於新的15天免簽,但部長可作例外。泰國數字入境卡(TDAC)仍屬強制,原則每位非泰國籍旅客經航空、陸路或水路入境均須在抵達前3天內提交,兒童亦須登記,官方網址為tdac.immigration.go.th,政府不收費。
雙邊免簽協議仍然有效:柬埔寨與緬甸(僅限國際機場入境)為14天;中國、香港、哈薩克、老撾、澳門、蒙古、俄羅斯、東帝汶與越南為30天;阿根廷、巴西、智利、秘魯與韓國為90天。外交部表示,此次調整考慮國家安全、旅遊與經濟利益、對等原則及各類入境制度重疊;旅遊免簽不適用於工作,從事受雇、學習或養老等目的者應申請對應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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