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曼谷市長查察於26日上午9時在內政部舉行的會議上,揭露曼谷市政府目前面臨的財政壓力。曼谷用於緊急及災害救助的中央預算餘額已相當有限,全年可使用的中央預算僅剩2,800萬銖,另有約2.81億銖的資金可供動用。
查察指出,在洪災救助方面,曼谷與其他地區的安排有所不同。曼谷市政府沒有採用5,000萬銖災害緊急儲備金,該資金由泰國防災減災廳負責管理。
曼谷洪災受災居民的援助資金主要來自兩部分,其中一項是曼谷市長有權在緊急情況下動用的中央預算,總額為4億銖。截至目前,這筆預算已使用3.72億銖,具體包括:
🔷1.62億銖直接發放給受災居民,提供緊急經濟援助;
🔷2.10億銖用於採購及發放生存物資包,並撥付給相關災害管理機構,配合每戶5,000銖、及9,000銖的洪災補助安排;
扣除已使用的經費後,曼谷原有的4億銖中央緊急預算目前僅剩2,800萬銖。
曼谷市政府也面臨龐大的既有債務壓力,包括與曼谷大眾運輸系統(BTS)相關超過700億銖的債務。由於需要兼顧既有債務償還、及其他財政支出,市政府實際可靈活運用的資金十分有限。
曼谷目前可動用的經費約2.81億銖,市議會預計10月28日審議撥付11.39億銖,補償居民房屋修復費用。由於救災及相關支出持續增加,曼谷未來一年若再發生重大緊急事件,財政調度空間將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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