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和平社會促進委員會告知總理總理阿努庭,前總理塔信四宗貪腐案不符合特赦條件。
和平社會促進委員會一名委員近日向總理阿努庭非正式表達意見,指出前總理塔信因涉及四宗案件均屬貪腐性質,不符合合特赦資格。據悉,塔信已委託律師威雅提向該委員會主席巴功提交申請,請求審議其根據《2026年和平社會促進法》獲得特赦的資格,以洗刷政治案件汙名,目前該案處於小組委員會審查篩選階段。
該委員明確指出,塔信的四宗案件均經法院判決認定為涉及政治職務人員濫用權力謀取不當利益的貪腐罪行。四宗案件包括:泰國進出口銀行(EXIM Bank)40億銖低息貸款案、三碼兩位數特別彩票(地下彩票)項目案、電信與衛星THAICOM特許權轉換案,以及460億銖資產沒收案。上述行為違反包括1999年及2018年版本的《反貪腐組織法》等多部貪腐防治組織法。
此外,塔信的案件亦不符合《2026年和平社會促進法》第7條規定,該法律立法意圖旨在特赦政治集會參與者,而非利用職權進行貪腐者。目前由司法部常務次長披亞西裡擔任主席的小組委員會正進行審查篩選,後續將按程式提交全體委員會進行最終審議決定,對塔信特赦申請作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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