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泰國內閣8日通過兩份打擊電信詐騙與跨境洗錢的法案,電信服務商獲得授權可以即時對可疑行為進行斷網,數字資產交易強制部分泰語顯示,受害者賠償機制升級。
泰國總理府發言人吉拉育8日宣佈,內閣正式批准《預防和打擊技術犯罪緊急法令》修訂案及《數位資產業務經營法令》修正草案,賦予執法機構與電信運營商更強力的網路犯罪打擊工具,同時收緊數位資產跨境監管。
根據新規,當國家警察總署、特別案件調查廳(DSI)或反洗錢辦公室(AMLO)提出可信證據時,證明電信服務被用於詐騙洗錢等犯罪時,國家廣播電信委員會(NBTC)可立即命令電信運營商中止服務,電信運營商也獲得授權即時斷網,不必像從前那樣還需經過多項手續。數字經濟社會部(DES)將設立技術犯罪防治行動中心,負責公佈涉案數字錢包位址及嫌疑人資訊。
法令明確三大打擊重點,首先是無照經營,未獲許可的數位資產服務商將面臨刑事處罰;其次是購買/銷售未正確註冊電話號碼者,最高可判1年監禁或10萬銖罰款;最後是語言方面,境外數位資產平臺若向泰國使用者提供服務,必須部分顯示泰語介面,並支援泰銖支付、或泰國銀行帳戶交易。
同時,新規還對受害者賠償機制進行升級,詐騙犯罪涉案款項需在10年內申領,逾期未認領資金將轉入反洗錢基金。私營機構若能證明已遵守政府網路安全標準,可免除技術犯罪連帶責任。
吉拉育指出,此舉旨在應對近期激增的電信詐騙及跨境數字資產犯罪,預計將顯著提升泰國在東盟數字治理領域的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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