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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內閣批准《酒類生產部令草案》

【泰國新聞報導】泰國總理貝東丹表示,內閣會議已批准財政部提出的《酒類生產部令草案》。旨在透過修訂生產規則和許可條件,為泰國社區酒類產業創造發展機會,並推動其成為國家軟實力戰略的一部分,落實政府促進地方經濟與文化價值的政策。

財政部指出,這次對酒類生產部令的修訂,主要是為放寬對小型釀酒商,特別是社區酒生產者的限制,提升競爭力,增加社區收入,並推動本地原料的使用。此舉措將以民間智慧為基礎,拓展現有產業鏈,推動軟實力輸出。

修訂案的要點包括降低門檻、放寬銷售、環保要求不變。本次關於社區釀酒條件的修訂,將很快以正式部令形式發布。

法案的核心內容即為,放寬精釀啤酒銷售地點限制,原規定精釀啤酒必須限於生產地點銷售,新規定將允許在場外銷售,以增加銷售管道,提升收入。

工廠選址要求也有調整,原規定工廠需與公共水源保持至少100公尺距離,現將取消此距離限制。但所有規模的生產者都必須具備不污染環境的污水處理系統,符合國際環保標準。

放寬進入門檻,支持中型企業直接設廠。以往中型酒廠必須先以「社區酒」身分運作至少一年後才可申請設廠。新規下,符合資格的中型企業可立即申請建廠,無需等待一年。

新規旨在為所有有潛力的社區酒生產者提供生產許可機會,創造就業、刺激地方經濟。

此外,節慶售酒問題尚在評估,管制優於禁售成為共識。如果可以依法開放,並加以管制,總比完全禁止卻暗中銷售好。

法案調整應規定購買者年齡門檻,並根據地區劃分,例如旅遊景點可以適度放寬限制。外國遊客並不清楚哪天是禁酒令的佛教節日,因此必須重新評估是否有必要在旅遊區完全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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