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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業者提6政策 籌備制定新電力計劃

(圖片來源社交媒体)

【泰國新聞報導】私營業者代表伊薩列於今(17日)在其個人Facebook發文指出,作為一名公民對於國家電力生產能力發展計劃的意見。

伊薩列表示,新版電力計畫應納入六項政策。重點在於補充國家廉價且具競爭力的清潔能源,以透明、公平、可驗證的系統來推動,並解除舊有應被改革的機制,以期對國家更有利。

國家的再生能源成本必須下降,可從太陽能與風能搭配儲能系統開始試辦。電價作為國家基礎公共服務,政府應有較好的管理政策,透過採取積極的降本措施,將國家利益置於能源資本利益之上。

六項政策建議如下:
利用政府土地與閒置水域以低租金方式提供能源開發。財政部土地、泰國國家鐵路局土地等,用於建造太陽能電站與風力發電計畫、以及在水庫和水壩進行水面光電。政府提供週期(如25年)內的低價租賃,以取代閒置狀態;

採用政府對政府模式進行設備採購談​​判。包括發電設備、電力系統設備、儲能系統等。政府應與教育部門與公民社會合作,以透明方式建立國家層級的合作機制,以確保泰國獲得最適價格與條件;

政府與擁有相關製造業的國家製定合作備忘錄。作為泰國的採購基準價格,避免讓每一家私企自行談判、議價能力低。最後由得標的泰國私企或國企以B2B方式與外國製造商直接簽訂合約。政府開放透明招標,讓私家與國企公平競爭建設項目。得標者必須是最低報價者,而非像過去那樣依據目標價格;

政府推動金融機構參與,提供低成本融資。以支持私人企業公平參標,減少SME與大型企業因融資成本不同而造成的競爭差距;

政府應考慮使用政策與措施,支持該項目以降低發電商成本。透過投資促進委員會(BOI)給予優惠。簡化與加速整個專案週期的許可證審批。以更短的前置時間,推動專案落地;

政府應勇於並推動直接購電協議,制定合理的第三方接取電網使用費,使電力自由化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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