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板!明年1至4月每度電3.88銖

(圖片來源MCOT)

【泰國新聞報導】泰國能源監管委員會12月1日表示,2026年1至4月底,民用電電費確定從每度電3.94銖下降為3.88銖。

泰國能源監管委員會(ERC)秘書長、委員會發言人普潘博士透露,ERC於11月26日召開的第44/2568次會議上,審議關於調整2026年1月至4月期間自動電價調整機制(Ft值)的提案。根據泰國電力局最初的建議,電費擬定為每度3.94銖,目的是償還電力局此前累積的固定成本費用,共計61億4,100萬銖。

然而在公眾聽證過程中,泰國國家石油有限公司(PTT)更新天然氣價格走勢預測,顯示價格將有所下降。有鑑於此,電力局隨之提出修訂方案,將電費調整為每度3.88泰銖,以響應政府降低民眾生活成本的政策目標。

普潘博士進一步說明,能源監管委員會依據《能源業務法》第67條賦予的權力進行審議。該條款規定,電力局為許可證持有者,有權提出服務費率供能源監管委員會考量。因此,能源監管委員會審議電力局基於最新天然氣價格預測,液化天然氣價格預計從每百萬英熱單位12.5美元降至11.6美元,以此計算的新Ft值提案,這使得電力局最初提議的每度3.94銖電費,最終下調至每度3.88銖(不含增值稅)。據此,2026年1月至4月收取的Ft值將從原計劃的每度下降15.72士丁,調整為每度下降9.72士丁。

普潘博士補充道,電費審議嚴格基於法律框架與專業原則,同時兼顧財務紀律。此次審議參考電力局和泰石油提供的最新燃料成本預估資料,並結合電力局於2025年11月25日提交的關於降低AF費用負擔的提案。能源監管委員會通過監管,維持電力系統穩定、安全與民眾能源支出負擔之間的平衡,能源監管委員會將繼續密切監測燃料價格走勢及電力局的累積成本負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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