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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社保繳費金額將增加

(圖片來源社保辦公室)

【泰國新聞報導】內閣會議12月2日過審,批准社會保險基金繳費最低與最高工資標準部級條例,並且全面提升參保人於疾病、失業、殘疾、分娩及養老等情況下的給付權益。

社會保險辦公室秘書長甘乍娜女士12月2日表示,當日內閣會議已批准《社會保險基金繳費最低與最高工資標準部級條例》草案,此次調整薪資上限旨在持續完善社會保險體系,強化收入保障機制,使其更符合當前工資水準,並全面提升參保人於疾病、失業、殘疾、分娩及養老等情況下的給付權益。

甘乍娜指出,薪資上限調整將分三階段實施,以平衡參保人與僱主雙方的適應性,第一階段2026-2028年,最高薪資上限將由現行的1萬5,000銖提高至1萬7,500銖,依《社會保險法》第33條參保的民眾,每月最高繳費額將從750銖相應調整至875銖。第二階段2029-2031年,最高薪資上限將進一步調升至2萬銖,每月最高繳費額增至1,000銖。第三階段2032年起,最高薪資上限將達2萬3,000銖,每月最高繳費額為1,150銖。

甘乍娜說明,第一階段調整將使參保人在多項給付中直接受惠,具體包括:

1、疾病津貼:每月最高給付從7,500銖提高至8,750銖。

2、殘疾津貼:每月最高給付從7,500銖提高至8,750銖。

3、失業津貼:每月最高給付從7,500銖提高至8,750銖。

4、分娩津貼:每次給付從22,500銖提高至26,250銖。

5、喪葬補助:從90,000銖提高至105,000銖。

6、養老年金:繳費滿15年者,每月最高給付從3,000銖增至3,500銖;繳費滿25年者,每月最高給付從5,250銖提高至6,125銖。

社會保險辦公室後續將提請勞動部長簽署該條例,並於政府公報正式公告實施。此項改革預計將強化社會安全網,為勞動者提供更為穩固的保障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