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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批准為3國外勞續簽工作證

(圖片來源泰國總理府)

【泰國新聞報導】勞工部長達麗努於今(8日)透露,為加強管理國內外籍勞工數量,滿足企業部門的需求、避免勞動力短缺,內閣已批准為寮國、緬甸和越南籍外勞續簽工作許可證1年。

達麗努指出,勞動力短缺會影響企業的業務運作、及國家經濟發展。因此,根據以下兩項內閣決議,政府同意讓相關外籍勞工在泰國繼續居留並合法工作1年,包括寮國、緬甸、越南,截止到2026年2月13日。

放寬外籍勞工在泰居留與合法工作的措施,可協助雇主及各類機構維持生產與服務,同時提升國家競爭力,也有助於建立泰國良好形象。

就業廳廳長頌差補充,外籍勞工必須在現有許可證到期前申請續簽,並按要求辦理護照或替代護照文件,以及按時完成簽證蓋章。外籍勞工將在內政部與勞工部公佈實施後開始辦理手續,同時提醒雇主和機構提前準備所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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