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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王御准國會解散 進入看守政府狀態

(圖片來源thairath)

【泰國新聞報導】由於修憲爭議引發政治僵局,阿努庭11日晚間正式奏請泰國國王解散國會,十世皇簽署禦令批准,並於12日淩晨5時正式公告,意味著泰國進入看守政府狀態。

近期因為修憲爭議引發的政治僵局,國會此前表決通過關於憲法第256/28條修正案,該條款涉及憲法草案批准條件,規定需獲得上議院三分之一議員支持。人民黨對三分之一議員支持這一條款表示抗議,要求修改該修正案,以削弱上議院的影響力,可是為泰黨議員在表決中支持保留上議院原有權力,這與聯合政府中部分政黨主張削減上議院權力的立場直接衝突。

由於僵局無解,因此11日晚間阿努庭簽署奏請泰國國王的申請,申請解散國會,隨後遞交十世皇審核。遞交完成後,阿努庭在個人臉書粉絲頁發文稱,「我要還政於民。」

12月12日淩晨5時,泰國政府公報網站正式發佈《解散國會皇家法令》。該法令由十世皇瑪哈·哇集拉隆功國王簽署,日期為2025年12月11日。

法令指出,自2025年9月起執政的政府為少數派聯合政府,雖由多黨聯合組建,但未能在眾議院獲得多數席位。當前國家面臨經濟、社會、政治、國際關係及地緣政治等多重挑戰,包括泰柬邊境不穩定局勢。

政府雖致力推動修憲、緩解貿易戰影響、推行經濟政策以增加民生收入、救災減災、打擊賭博及網路犯罪等工作,但少數派政府的穩定性不足,國內政治問題錯綜複雜,導致施政難以持續有效推進。若放任此局勢,將引發政治動盪並影響國際社會信心,進而對國家經濟體系造成重大衝擊,最終損害民眾對議會民主制度的信任。

法令強調,最合適的解決方案是解散眾議院,舉行新一屆大選,將政治決策權儘快交還給最高權力所有者,也就是人民。此舉旨在保障君主立憲制民主政治的連續性,以期產生獲得民眾合法授權、具有多數席位且穩定的新政府,確保國家治理平穩有序。

根據泰國憲法第103條及第175條賦予的權力,特頒佈此解散國會皇家法令,自政府公報公佈之日起生效,解散眾議院以舉行全國大選,全國大選日期由選舉委員會公告確定,須在本法令生效後45至60日內舉行,由選舉委員會主席負責本法令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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