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根據《皇家公報》網站發布的公告,自今日(27日)起,進一步限製酒類銷售時間與地點。此次公告由總理貝東丹簽署,並根據國家酒類政策委員會建議發出,內容如下:
📌 主要內容:
第1條:本公告自刊登於政府公報隔日,即2025年6月27日起生效。
第2條:廢止原於2015年1月6日所發布的《總理辦公室禁止販售酒類公告(佛曆2558號)》。
第3條:嚴格限製酒類販售時間,除特定情況外,日常販售僅可在以下時段進行:上午11:00至下午14:00;下午17:00至午夜24:00。
✅ 允許出售酒類的3種例外場所:
- 國際機場航站樓內提供給乘客使用的建築物中;
- 依據《服務場所法》運營,且符合營業時間規定的服務場所;
- 依法登記之酒店,可依《酒店法》內規定販售酒類飲品。
此次修訂的公告,是為使現行禁酒條例與《2008年酒類管制法》更加一致,並加強公共健康與秩序管理,尤其應對觀光與服務業持續發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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