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社會發展與國民安定部長瓦拉武於近日表示,關於在泰國境內乞討的柬埔寨籍人士問題,政府已決定嚴格依法處理。無論是泰國籍、或外籍乞丐,均構成違法行為。根據泰國法律,將面臨最高1萬銖罰款、最長1個月監禁,或兩者併罰。
泰國政府重申,對於外籍乞丐,一經查獲,將依法驅逐出境;對於泰國乞丐,則由衛生部安排進入無助者保護中心,進行職業訓練和復健程序。但前提是需獲得乞丐本人的同意,若當事人拒絕,政府無法強制收容。
瓦拉武呼籲民眾停止向街頭乞丐施捨,因為這等同於縱容違法行為,尤其是在旅遊熱點地區,如曼谷、清邁、普吉及春武里等地,乞丐問題更為嚴重。
社會發展與福利廳廳長坎塔蓬同時也透露,目前泰柬邊境局勢緊張,預計柬埔寨乞丐人數將有所下降。過去,外籍乞丐中柬埔寨人佔比最大。
2025年6月初,坎塔蓬與泰國皇家警察副監察長伊提蓬上校會面,就加強整治乞討行為進行合作協調,尤其是對外籍乞丐的執法工作,強調將依法嚴處,並結合以下幾項措施:
- 嚴格執行《移民法》、及《打擊人口販運法》;
- 建立資料追蹤系統,防止已被驅逐的外籍乞丐重新入境並繼續乞討;
- 收緊街頭藝人執照發放條件,特別是對兒童和青少年進行更嚴格篩檢,防止以表演為名進行隱性乞討。
坎塔蓬強調,未來街頭表演活動將建立更嚴謹的技能認證機制,防止濫用制度,並保障公共空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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