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即將進入二月,泰國政府提醒廣大民眾,3月31日是個人所得稅截止日,網上申報可延遲至4月8日,如若隱瞞或虛報,一旦被查到將會受到法律制裁。
總理府發言人艾琳1月26日表示,政府籲請廣大經營者、線上商戶、視頻博主及網路博主等,凡是於2025年有收入者,應按時申報個人所得稅。若通過稅務局網站進行線上申報,納稅人可使用e-Filing或D-MyTax(數位稅務服務)系統提交,該線上申報期自即日起至2026年4月8日止;若選擇紙質表格申報,則截止日期為2026年3月31日。
對於應繳稅額超過3,000銖的納稅人,可申請分3期繳納稅款,若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申報,納稅人除需補繳稅款外,還需繳納每月1.5%的滯納金(不足1月按1月計),並可能面臨罰款。若存在蓄意不申報或提供虛假資訊的行為,處罰如下逾期申報或繳稅者,最高可處以2,000銖罰款,並加征每月1.5%的滯納金;若被認定蓄意逃稅,可能面臨最高1年監禁,或最高20萬銖罰款,或兩者並罰;提供虛假資訊者,將面臨3個月至7年監禁,並處2,000至20萬銖的罰款。
艾琳女士強調,納稅是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將用於國家發展、為弱勢群體及其他社會成員創造機會。我們再次提醒蓄意不履行納稅義務者,將面臨民事及刑事雙重責任。政府鼓勵所有取得收入的納稅人,從即日起至3月31日期間申報個人所得稅表格,若通過D-MyTax或e-Filing等線上系統申報,則可延長至2029年4月8日。如有疑問,納稅人可前往全國各地稅務局辦事處諮詢,或致電稅務局諮詢中心(RD Intelligence Center)熱線1161。所有有固定收入者均有義務向稅務局申報個人所得稅,不申報可能面臨刑事罰款。
此外,艾琳發言人特別提醒公眾提高警惕,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稅務局名義發送電子郵件進行詐騙。詐騙郵件通常聲稱提供稅收減免專案,要求納稅人點選連結確認資格,並輸入用戶名、密碼登錄系統,或填寫個人資訊以套取重要資料。政府呼籲民眾切勿輕信此類資訊,不要點擊可疑連結,也不要隨意提交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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