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總理府常務秘書卡隆透露,內閣會議已批准延長電費減免措施,以減輕民眾生活負擔。該措施原定於2024年12月結束,但因能源價格上漲趨勢及經濟復甦需求,決定延長實施。
此次電費減免措施針對每月用電量不超過300度的用戶,每度電減免16.05士丁,實施時間為2025年1月至4月,共4個月。適用對象包括以下三類:
- 京都電力局(MEA)及內地電力局(PEA)轄區內的住宅用戶
- 泰國電力局(EGAT)轄區內的住宅小額用電戶
- 海軍特許電力服務區域內的用戶
預計約有2,130萬人受惠,總預算為17億銖,資金來源為2025年中央預算中的緊急及必要支出儲備金。此舉旨在緩解能源價格上漲對民眾生活的衝擊,並支持國家經濟持續增長。
※※※ 未經授權 不得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