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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推新法打擊人頭公司 擬沒收資產

【泰國新聞報導】泰國商業部發起打擊人頭公司行動,與反洗錢辦公室合作完成新法草案,未來將可依法沒收所有涉及人頭行為的泰國人、及外國人的財產,目前已開放民眾上網表達意見,預計4月25日截止。

商業發展廳廳長阿隆蒙表示,此次草案由該廳與反洗錢辦公室共同研擬,重點在於強化對「人頭公司」行為的處罰力道。草案規定,若泰國人協助、支持或與外國人共同經營,或代為持股於《外國人經營事業法》附錄所列產業。外國人授意泰國人代表經營業務,皆屬於「人頭公司」行為,依草案視為洗錢的基礎犯罪。

阿隆蒙指出,草案亦納入違反《外國人經營事業法》第36條及第37條之行為,未經許可經營業務者皆在處罰範圍內。凡涉及上述違法行為者,不論是泰國人或外國人,均可能被依法凍結並沒收相關資產歸國有,以防止其繼續利用非法資產,遏止以公司名義從事洗錢行為。

該草案目前已於泰國政府法規意見平台開放公眾表達意見,網址為 https://law.go.th,開放至4月25日止。

阿隆蒙補充表示,意見徵集結束後,反洗錢辦公室將提報內閣秘書處審議,若通過,將大幅提升泰國打擊非法外資滲透與洗錢的效率,並強化泰國商業體系的透明度與國際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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