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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議員選舉舞弊案 17日出結果

【泰國新聞報導】泰國選舉委員會13日公佈,17日召開會議審議上議員選舉舞弊案的調查結果。並且進行定責,接著進入後續工作。

選舉委員公佈,針對上議員選舉舞弊案,截至目前委員會未申請延長調查期限,因此預計將在17日,依據憲法上議員選舉相關法律的第77(1)條及第62條,就涉案人員責任認定提出結論,並提交選委會進入後續程式。

根據2018年修訂、2023年補充的《選委會調查審議條例》,案件進入第二階段後,選委會秘書長須在60日內出具審查意見,期間可要求補充調查。然而有消息指出,現任選委會秘書長薩旺因曾擔任全國參議員選舉總監,存在利益衝突,故擬委託副秘書長代為簽署審查意見。

政治分析師指出,此案涉及憲法附屬法第77(1)條操縱選舉條款,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剝奪參選資格20年。2018年修法後,泰國首次採用間接選舉產生參議員,本次調查結果或將影響後續修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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