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解釋 泰柬勘界立碑諒解備忘錄

(圖片來源MCOT)

【泰國新聞報導】泰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廳廳長班賈明與外交部新聞廳廳長尼功德,25日就《泰柬陸地邊界勘界立碑諒解備忘錄》(簡稱MOU43)作出詳細說明,該備忘錄作為2000年兩國政府勘界立碑談判的基礎框架檔,被證實仍具現實效力。

班賈明廳長強調,MOU43事實上使泰國處於有利地位,該備忘錄不僅確立以1904年及1907年《暹法條約》為基準的勘界框架,更通過設立泰柬聯合邊界委員會(JBC),規定雙方需依據國際準則共同開展勘界與新版地圖繪製工作。依據條約規定的分水嶺、河流與直線劃分原則,輔以歷代勘界委員會製作的地圖及相關執行檔,構成了MOU43的法律基礎。

JBC委員會核心職責包括勘界立碑、確定優先區域、監督技術分委會(JTSC)開展實地勘察,以及對74處未明確界碑進行精准定位,所有成果需經泰國國會審議批准,最終生成兩國共同認可的實際操作地圖。MOU43明確規定雙方須避免改變邊境環境現狀,任何解釋與執行爭議必須通過雙邊機制解決,排除協力廠商介入。備忘錄同時要求共同清理邊境地雷,保障JTSC技術人員安全作業。

針對國內廢除MOU43的呼聲,班賈明指出此舉無法規避1904/1907年條約的法律效力,若執意廢除則需重新啟動包括1:200,000比例地圖在內的全部原始檔,最終可能導致新版MOU68的誕生。目前根據6月JBC會議決議,JTSC已獲授權對29處爭議界碑(總數74處)開展實地勘測,證明MOU43框架仍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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