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泰國前總理塔信於9日被押送至曼谷特別監獄服刑,開始執行最高法院判處的1年監禁,監獄方面公佈具體收押流程,包括帳戶存款限額、親屬探視名單及隔離關押等安全措施。
最高法院刑事庭針對政治職務人員案件作出裁決,認定塔信此前在警察醫院接受治療不符合法律規定,不能視為合法服刑,對其執行一年有期徒刑,現年76歲的塔信隨後由監獄工作人員押解至曼谷特別監獄,正式進入服刑程式。
根據泰國監獄局標準作業流程,高齡囚犯(年滿60周歲)的收押程式與一般囚犯基本一致,需建立詳細檔案,包括案件詳情、刑期、前科、醫療記錄、籍貫、子女數量及可聯繫親屬等資訊,用於制定個性化管理方案。新入監囚犯須經過身份核驗,包括核對身份證資訊及指紋、登記建檔、人身及物品檢查等程式。隨身物品分為違禁品、許可物品、非許可物品及現金四類處理。
違禁品若涉及刑事案件須作為證物移交調查人員,許可物品僅可存放于個人儲物櫃,非許可物品可交由家屬領回、變賣或銷毀,現金存款須遵守1萬5,000銖上限規定,超額部分需聯繫家屬退還。貴重物品如珠寶、手錶、佛牌等一律由監獄保管,釋放時歸還,衣物可由家屬申請領回或暫存(最長15天)。
完成物品檢查後,囚犯需接受健康篩查。醫護人員記錄其基礎疾病、用藥情況及入監前傷勢,並由本人簽字確認。為防控疫情,新入監者須在隔離監區觀察5天,確認無感染後方轉入常規監區。若健康異常,將移送中央懲教醫院治療,康復後返回原監獄。
監獄方強調,分區關押時將避免與曾有糾紛的涉案人員或對手同區,防止鬥毆、欺淩或暴力事件。此外,根據犯罪類型(如重罪、毒品、性犯罪、貪污等)實施分級管控,初犯者通常列為中級罪犯。整個收押流程約需1小時完成,包括告知監獄規章、囚犯權利與義務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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