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國會通過破產法草案,民主黨黨魁阿披實支持儘快生效,同時要求政府另立中央法,統一解決破產者擔任公職的資格問題。
國會於23日召開會議,由議長索蓬主持,審議兩院聯合委員會已完成審議的破產法草案。會議表決通過聯合委員會的修改,並同意委員會提出的意見。阿披實在辯論中表示,支援該法案儘快生效,讓受財務問題影響者得以重整並恢復正常生活。
但他指出,修改後的條款規定,進入程式並獲批准重整計劃的破產債務人不會喪失擔任公職的資格,即便之後進入財產接管。此規定可能引發問題,造成公務員體系混亂,因為只有重整計劃獲批准的破產者才享有該權利,其他誠實破產者或法院未批准計劃者則無此權利,屬不一致與差別待遇。
阿披實表示,憲法與現行法律仍限制破產者擔任部分公職,因為這些職位涉及職責與國有資產管理風險。因此政府須制定統一標準,以在後續修正破產者擔任公職的資格問題,避免法律適用出現矛盾與混亂。
阿披實說,政府應儘快制定中央法,副總理巴功須推動出臺僅2至3條的中央法,一併修正數十部相關法律,從而全面且平等地保障所有誠實破產者。
※※※ 未經授權 不得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