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為泰黨議員、前財政部長兼教育部長素查建議政府將預算用於設立災害防災與減災基金,而不是購買私人保險。擔心重演新冠疫情期間保險公司的問題,認為政府的首要職責應該是防止洪水進入民眾住宅,而不是災害後再賠償。
素查表示,政府必須把重點放在災害發生前的預防。泰國幾乎每年都會發生洪災,政府已經知道哪些地區存在風險,也知道水流路線、低窪地區、哪些地方排水不及時、及哪些區域經常發生洪水。
災害管理理念應該從過去的等災害發生後再尋找資金賠償,轉變為在災害發生之前,盡可能減少損失。同時,也應該建立一個能夠在緊急情況下快速動用的災害防災與減災基金。
一旦災害發生,政府必須迅速且透明地向民眾提供援助,不能購買價格過高的物品,同時必須對每一筆資金進行審查。對於住宅淹水、農作物受損、財產損失、或收入受到影響的民眾,不應該讓他們等待數月才能獲得援助。
素查非常擔心政府目前使用納稅人的錢購買災害保險的做法。 2026年9月15日,內閣通過決議,批准購買團體住宅保險及團體意外保險,總保費上限為155億銖。其中住宅保險150億銖、意外險5億銖。
使用超過150億銖的公共資金與私人企業簽訂保險合同,是一筆金額非常龐大的交易。如果相關競爭及審計機制不夠嚴格,就可能增加浪費及貪腐風險。
素查進一步指出,如果政府每年支付155億銖保費,持續10年,總金額將達到1,550億銖。這筆款項如果投入防洪、排水、蓄洪、河道及水路建設和設立洪水預警系統,是否能幫助政府預防更多公共損失?
素查最後強調,這些負擔由相關基金及政府承擔,需要在較長時間內逐步處理。政府在大規模使用公共資金購買私人保險之前,應充分考慮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合約透明度以及潛在的公共財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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