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人民黨指責政府在可再生能源採購計畫中,可能存在政策性腐敗,使得民眾電費負擔增加1,000億銖,對此能源部回應:電價結構存在歷史遺留問題,決策過程透明化改革中,所有電力採購合同均由常任官員簽署,現政府任內未批准任何新招標。
泰國24日進行的不信任辯論動議中,人民黨議員披拉頗表示,巴育總理執政期間,曾推出一個可再生能源採購項目,貝東丹政府上臺後,依舊按照2.2銖/度的太陽能電力採購價買電,而塔信曾表示可以控制太陽能電成本在1.8銖/度,這種未經公開招標的採購模式,將使特定能源集團獲利。
議員出示證據顯示,現任政府於2024年7月通過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決議延續該項目,目前泰國私營電廠產能已超實際需求30%,新增採購恐導致電費分攤進一步加重,增加人民用電成本,估算可能使得全泰國民眾電費負擔增加1,000億銖。
根據能源監管委員會規定,首批2,100兆瓦配額將優先考慮早期申請企業,剩餘5,200兆瓦開放競標。沃拉頗質疑稱,技術評分標準從未公開,實為暗箱操作留下空間,而且多家中標企業與總理家族關係密切,包括與總理父親塔信多次打高爾夫的能源大亨。
其次,儘管行政法院曾裁定風電專案招標流程違法,並要求暫停採購,但政府仍持續推進該計畫。反對黨要求立即終止3,600兆瓦再生能源採購,並取消尚未簽署的5,200兆瓦合同,轉而擴大直接購電機制(Direct PPA)。
副總理兼能源部長披拉攀回應,總理始終關注電價問題,已要求暫緩簽約並啟動調查,他承認現行電價結構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可以追溯至2007年起的ADDER附加費制度,但承諾將建立更透明的能源規劃機制。
針對電力發展計畫(PDP)爭議,披拉攀解釋所有電力採購合同均由當任官員簽署,現政府任內,貝東丹總理並未批准任何新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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