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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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政府更改民間購電合約 降電費惠民

(圖片來源thairath)

【泰國新聞報導】泰國政府將更改民間購電合約,針對太陽能與風電,終止永久續約條款,並將收購價砍至2.16銖,確認降低FT費惠及民眾。

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委員會秘書長達努差,7月8日以審議民間購電問題委員會秘書長身分公布會議結果,該會議通過重大決議,改革民營再生能源購電價格結構,以削減影響浮動電費的隱藏成本,降低民眾能源生活負擔。

達努差指出,委員會發現過去小型與極小型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與風力)購電合約存在嚴重問題,合約形式為「永久合約」,合約期滿後可自動續約。此外,原收購價加計浮動電費,導致政府須以每度超過3銖的高價收購,而這些電廠使用自然能源(風與太陽),實際上無燃料成本,且當前技術成本已大幅下降。委員會因此決議將新收購價調整為每度2.16銖,將率先用於太陽能發電群組,風力發電則另研議適當費率。

達努差說明強力措施,會議將不利購電合約的處理方式分為兩類,第一類合約期滿25年後取消自動續約機制,僅允許依原合約期限(3年或5年)續約一次,收購價調降至每度2.16銖,期滿即終止合約。第二類若附加補貼已領滿10年但合約未滿25年,視為民間業者已在補貼期間收回全部建設成本,因此剩餘合約期間收購價立即強制調降至每度2.16銖。至於尚未送電且逾期超過2年且無進展者,將逐案檢討是否終止合約。

針對此舉能為民眾降低多少電費的問題,達努差表示,目前能源政策與規劃辦公室及能源監管委員會正在計算明確數字。此次結構調整將剔除浮動電費部分並反映真實成本,但可能無法立即在本次計費週期降價,因須等待3家電力公司逐步與民間完成合約修訂。下一步將提請由阿努庭總理主持的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審議批准,以取代原有決議。

此外,委員會另決議增設一組小組委員會,下一階段將針對大型電廠合約中的可用電費與電能費進行檢討與修訂。針對外界擔憂此舉可能影響外資信心,尤其是數據中心業者,達努差強調不會受影響,因政府已有明確配套措施,包括改善變電站設施,且已開放民間直接購電協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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