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曼谷刑事法院28日就陳福記粵式麵店(Tang Hok Ki Cantonese Noodles)控告一名知名醫生涉嫌透過廣告方式誹謗一案作出判決。
法院判定被告有期徒刑3年、罰款30萬銖。考慮到被告有一定善意表現,法院決定暫緩執行2年。原告為陳福記粵式麵店的經營者,在泰國擁有大量顧客。
被告則是Facebook帳號Gold Coin Nangnaan的持有人,該帳號公開經營,擁有大量粉絲。被告於2023年2月19日發布多條涉及原告的內容,其中將原告指稱為敵對聯盟成員,並稱其為“想出名的孩子”,同時轉發其他與雙方誹謗糾紛有關的帖子。

麵店認為,這些言論容易誤導大眾,嚴重影響其名譽、榮譽、職業及經營餐廳的信譽,可能導致顧客及其他人士不願與其交往或到店消費。
麵店也表示,被告屬於公眾人物,並擁有大量Facebook粉絲,因此相關內容透過社群媒體傳播後,容易被大量人員看到並再次轉發,因此造成的損害難以挽回。
此外,法院判處被告向麵店支付30萬銖賠償金,並從原告提起訴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5%計算利息,直至全部支付完畢。
(圖片來源社交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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