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證管會,SEC)在9月1日公佈,對操縱META股價或成交量的18名涉案人員實施民事處罰,合計追繳罰款、違法所得及調查費用1.725億銖,並處以禁止買賣證券與期貨合約、禁止擔任上市公司或證券公司董事高管的處分。
證管會表示,該案線索來自泰國證交所2018至2020年間提供的資訊,經調查認定18名涉案人之間存在私人關係、交易帳戶、下單行為及股款往來等多重關聯,共同分工操縱泰國Metta Corporation公司(股票代碼META)的股價或成交量。
涉案手法包括以相近數量、價格與時間相互配合下單,多檔價格大量掛買阻礙他人買入,以買盤推高股價,收盤前掛單拉高收盤價,並大量利用大宗交易平臺(Big Lot)相互對倒,使公眾對META股價與成交量產生誤解。違法行為分3個時段:2018年2月26日至6月29日涉12人;2018年7月2日至2019年6月28日涉13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2月3日涉14人。
依據《1992年證券交易法》,民事處罰審議委員會決議對18人全部實施處罰。處罰最重者須繳納3,905萬銖、禁交易33.5個月、禁任董監67個月;另一人繳2,656萬銖、禁交易51個月、禁任董監102個月;其餘罰款111萬至2,628萬銖不等,禁交易11至48個月,禁任董監22至96個月。
證管會強調,本案展現對操縱市場行為的零容忍態度,任何扭曲股價與成交量的行為都將面臨嚴厲法律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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