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泰國憲法法庭18日要求內閣解釋,4,000億銖緊急貸款存在違憲風險一事,內閣5月19日開會討論,決定由財政部、預算局、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委員會準備說明檔,並提交內閣秘書處。
總理府發言人拉差達19日表示,經過19日的內閣會議,針對解決能源危機、推動國家能源轉型緊急法令帶來的4,000億銖政策,有133名民代提交意見書,要求財政部等提交說明檔。
內閣會議後確定,將由相關部門,包括財政部、預算局、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委員會及相關單位,聯合國務院委員會辦公室,緊急就該事項起草說明及佐證文件,並送交內閣秘書處。
秘書處審理完成後提交憲法法庭審閱,由憲庭裁決《授權財政部貸款以解決能源危機影響及推動國家能源轉型緊急法令》(即4,000億銖貸款緊急法令)是否符合《憲法》第172條第1款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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