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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牌照新規 舊車不強制換牌

(圖片來源網絡)

【泰國新聞報導】泰國陸路運輸廳6月1日強調電動車車牌新規,已註冊舊電動車不強制換牌,新車則為統一藍色反光車牌,並且邀請民眾參與意見徵集,強調提升道路安全與權益。

針對媒體前期報導,泰國要求電動汽車和電動機車更換反光藍色背景牌照的報導,泰國陸路運輸廳廳長薩拉蓬表示,目前該部級條例草案仍處於聽取公眾意見的階段,尚未生效實施。同時,陸路運輸廳不會強制已註冊的電動車更換為新式牌照,車主仍可繼續正常使用原有牌照。

薩拉蓬進一步說明該部級條例草案(關於車輛牌照尺寸、特徵及顏色)的核心內容,是為完善國家相關規定,以應對泰國電動汽車的增長趨勢,並支持減少PM2.5的政策。具體提議包括新註冊的個人電動汽車和電動機車,將使用反光藍色背景的牌照。公共電動車及特種用途電動車,仍使用原色牌照,但需在原牌照上加貼特殊標識。已註冊的舊電動車(包括競拍牌照和原有白色牌照),無需更換新牌照,只需在原牌照上加貼特殊標識,車主需在該條例生效之日起1年內完成辦理。

薩拉蓬廳長解釋,之所以要在物理外觀上明確區分電動車牌照,是為最大限度地方便公眾和相關機構。這主要出於安全與救援考慮。當道路上發生事故時,公眾、救援人員或相關官員能通過牌照立即辨認出該車為電動車,從而必須採用針對高壓電池的特殊處理常式和設備,以有效防止漏電或火災等危險,保障安全。此外,這也便於長期監管電池品質和溫度,當電池達到需要特別監管的年限時能及時跟進。

薩拉蓬還表示,未來其他機構可利用這一明確的分類來提供相應權益。例如,高速公路運營商、商場或零排放區管理方可以立即為電動車用戶提供特殊優惠或便利,無需現場工作人員耗時查詢資料庫。

陸路運輸廳高度重視公眾參與,因此誠邀電動車主及廣大民眾就該部級條例草案的原則提出意見。意見可通過泰國法律中央系統網站(www.law.go.th)關於車輛牌照(電動車牌照)部級條例的修訂欄目提交。相關部門將根據收集到的意見對法律進行完善,以期在條例正式頒佈實施前,實現最大效益並真正滿足民眾的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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