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總理府副發言人拉麗達於9月1日表示,內閣同意公報草案原則,豁免也拉府、陶公府、北大年府以及宋卡府乍納縣、貼帕縣、那他威縣、沙拜約縣工廠經營者的規費,期限5年,自6月20日起算。
措施涵蓋第2類及第3類工廠各種規模經營者,豁免項目依據1992年工廠法計有:工廠經營許可證規費、擴建許可規費、補發許可證規費、許可證移轉規費、報備擴建豁免規費、增減機器規費、增建廠房面積規費,以及相關年度規費。
此次豁免屬延續性措施,舊版公報已於6月19日到期,新版公報自6月20日起生效,確保措施無縫銜接;這是政府第4次對南部邊境工廠實施規費豁免。
政府指出,此項措施旨在降低經營成本,維持區域生產基地與就業機會,並增強民間部門在該區域持續經營的信心。
南部邊境三府長期受安全局勢影響,工廠經營成本相對更高,連續多輪的規費豁免,是政府刺激邊境經濟、穩定就業的整體策略之一,與職業培訓、中小企業扶持等措施配套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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