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人民黨正式對選舉委員會提出訴訟,副黨魁瓦約與律師,2月26日前往中央法院起訴選舉委員會,控告選委會在選舉票上印製條碼的行為。
人民黨副黨魁瓦約醫師偕同法律團隊,2月26日前往中央法院,正式對選舉委員會提起刑事訴訟。選委會在選舉票上印製條碼的行為,人民黨認為嫌違反刑法第157條規定的公職人員瀆職罪,以及多項選舉相關法令,包括選舉法的第96條及第164條,即在選票上印製可識別的記號。
瓦約預測,此案從初級法院到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必將是一場曠日持久的法律戰,耗時長達10年才能塵埃落定。瓦約進一步指出,普通公民直接提起刑事公訴本就困難,更何況是針對公職人員的貪汙瀆職案。但在此案中,每一位擁有選舉權的公民,其憲法賦予的直接、秘密投票權都受到侵害,因此均可被視為法律意義上的受害者,有權提起訴訟。作為人民黨,本身也是直接的受害方。政黨依法設立,旨在推舉候選人、提出政策,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一場不公正、不直接、不秘密的選舉,無疑對政黨的生存和發展造成了實質性的經濟和目標損害。
針對外界關於訴訟路徑的疑問,瓦約作出了詳細解釋。他指出,此次向刑事法院提起訴訟,與向其他機構申訴的性質截然不同。此前向監察員申訴,旨在將事件提交憲法法院,裁決選舉是否違憲或無效。而行政法院則有權處理行政行為,如命令重新計票或重新投票。瓦約透露,人民黨將在15天內向法院申請補充訴狀,將選委會這種選擇性起訴民眾的行為作為新的證據加入,以證明其選擇性地履行職責。
瓦約最後感歎,當前民眾對選舉機構的行為幾乎束手無策,既無法表達反對,也缺乏有效的罷免機制,此次事件再次凸顯選舉機構與民意之間的巨大鴻溝,以及現有監督機制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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