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泰國國家警察總署4日起,正式啟用新版交通罰單系統。不僅可以提升執法效率,而且方便違反交規者繳費和受罰,依據最新頒佈的《2025年國家警察總署交通執法人員罰單格式(第3版)公告》,新罰單將全面適配《2025年行政處罰法》要求。
泰國國家警察總署公佈,新版罰單分為三種形式,第一種是現場張貼罰單(四聯單),包括白色聯張貼於違章車輛,黃色聯提交行政處罰系統錄入中央資料庫,粉色聯交付行政處罰執行機構,藍色聯執法人員留存備查。
第二種是郵寄送達罰單(二聯單),主聯郵寄車主/駕駛人,副聯執法部門存檔。第三種是電子罰單,通過數位化系統生成,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該制度針對輕微違法行為(如違停、無牌行駛、占道經營等),以罰款替代刑事處罰。違法者認繳罰款後案件即終結,不產生犯罪記錄。
國家警察總署重申,部分交通違法非刑事處罰,不錄入犯罪檔案,按違法程度及當事人經濟狀況階梯式罰款,允許15日內提出申訴,罰款上限不超過5,000銖。
國家警察總署強調,新系統通過顏色區分和電子化處理,將縮短案件處理時間約40%。8月4日起,全國交警將同步執行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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