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曼谷南刑事法院定於11日對2015年四面佛爆炸案作出判決,兩名被告阿德姆和米爾艾力將聽取裁決結果,為這起歷時近11年的重大刑事案件畫上句號。
2015年8月17日晚約6時55分,一枚含約3公斤TNT的炸彈在叻巴頌(Ratchaprasong)十字路口的四面佛壇內引爆,造成20人死亡——6名泰國人、14名外國人(包括5名中國人、5名馬來西亞人、2名中國香港居民、1名印尼人及1名新加坡人),逾120人受傷。次日沙吞碼頭(Sathorn Pier)發生第二起爆炸,無人傷亡。
警方於8月29日在曼谷農卓區(Nong Chok)逮捕阿德姆,隨後拘捕米爾艾力等17名涉案人員。泰方長期認定,此案與泰國遣返近百名人員一事有關的報復行動。

審理過程波折重重。2016年2月兩被告翻供否認控罪;庭審因英文翻譯涉毒被捕而中斷,法院透過中國大使館物色新翻譯;2019年底案件由軍事法院移交南刑事法院。7年間400多名證人僅審訊40人。第3被告婉娜于2024年11月7日因無指紋、DNA、財務或通訊證據獲判無罪。期待11日的判決將為20名遇難者家屬及百余名傷者帶來遲到已久的司法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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