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泰國內閣在6月16日批准「檸檬法」(Lemon Law)草案,即《商品瑕疵責任法》,將提交國會審議。國務院事務部長素帕瑪在監管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辦公室(OCPB)召開的記者會上表示,這是泰國消費者保護體系的重要里程碑。
目前消費者購買商品後發現瑕疵時,往往需自行舉證產品出廠即有缺陷,而保修條款由賣方單方制定。消費者多次送修無明確時限,欲尋求維修以外的救濟只能訴諸法院,耗時且成本高昂。新法改變舉證責任原則,規定商品在法定期間內出現缺陷時,推定交付時即存在瑕疵,除非賣方能證明非其責任。
根據「檸檬法」,消費者享有四種救濟方式:修理、換貨、減價或解約。一般商品缺陷推定保護期為交貨後6個月,汽車為1年。一般商品及摩托車維修須在60天內完成,汽車為90天,逾期消費者有權要求減價、解約或索賠。一般商品發現重大瑕疵可在7日內要求換新,家電及電子產品為14天。汽車若存在影響安全且無法修復的缺陷,賣方須立即更換同款新車。
素帕瑪表示,消費者等待這部法律已超過10年,這是泰國消費者保護制度的重大變革,將減少買賣雙方糾紛,激勵企業提升產品品質。消費者可通過OCPB熱線1166、OCPB Connect應用程式及OCPB.go.th網站投訴。該草案經國務委員會審議並通過公眾意見徵詢後,將進入國會立法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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