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近日喃邦府發生一起令救援人員困惑的事件。救援協會的救護車因超速收到罰單,引發討論應如何處理此類情況。據報導,救援協會的救護車在2025年1月13日於喃邦-清邁11號公路(上行線)被測得時速達118公里,超出限速80公里的規定,因此收到500泰銖罰單。
救援協會緊急行動組負責人阿薩達恭表示,事發當天傍晚,協會接到醫院通知,需將一名精神病患者緊急送往清邁素攀醫院。醫院已為患者注射鎮靜劑,以防止其情緒失控,並要求救援人員在藥物生效期間盡快送達,否則患者可能再次發作。因此,救護車在全程開啟警示燈的情況下,以較高速度行駛,以確保及時送達患者。
然而,救援協會近日收到交警來信,指出救護車在行經喃奔府梅達區時超速,時速達118公里,需繳納500泰銖罰款。此舉引發救援人員的疑問,因在執行緊急任務時,難以避免超速情況,且救援人員多為志願者,若頻繁收到罰單,將對救援工作造成困擾。
救援協會希望相關單位能提供指導,明確在緊急情況下如何處理超速問題,以避免影響救援任務的執行。此事件也引發公眾對緊急車輛行駛規範的討論,許多人認為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給予救援車輛更多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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