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聞報導】泰國央行(BOT)計劃於本月內推出一項新規定,要求金融機構和支付服務提供商,對客戶因電話詐騙造成的損失負責。
泰國央行發布《防範和打擊科技犯罪措施法令 2025年第2號》後宣布這項消息。
泰國央行支持該皇家法令中提出的基本原則,並與相關政府機構合作,提供回饋與建議,以強化打擊科技犯罪的措施。
法令中的一個關鍵條款為,建立一套框架機制,要求包括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商、電信公司、社群媒體平台、以及數位資產企業等服務供應商提高客戶安全防護標準。並在未能履行監管要求時,共同承擔客戶損失的責任。
泰國央行目前正在起草正式公告,以明確金融機構和支付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職責與義務,這項公告預計將在4月底正式發布。公告將重點規範的內容包括防止冒用他人身分進行金融交易、對人頭帳戶(mule accounts)的管理與識別、以及建立快速上報機制,加快應對詐騙行為。
儘管該皇家法令已賦予監管機構對服務提供者追責的法律依據,央行仍強調,民眾在使用金融服務時應保持高度警覺。不點擊可疑連結、核對交易資訊的真實性、遵循帳戶安全的最佳操作習慣。
這項新規被視為泰國政府應對日益猖獗的科技詐騙犯罪的重要舉措,尤其是針對冒充官員、誘導轉帳的電話詐騙案件,將有助於提升公眾信心並強化金融系統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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