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廣告

打擊代持股新規 4月1日起生效

【泰國新聞報導】泰國政府出臺新規增設註冊公司標準,遏制外國人利用泰籍代理人隱匿業務,新規將從4月1日起開始生效,春武里、清邁、素叻他尼、普吉和甲米5個府將開展深度調查。

總理府副發言人拉莉達3月24日透露,商業部商業發展廳發佈新規,增設註冊標準與方式,以防止外國人利用泰國籍代理人(即代持人)在泰國從事商業活動,該命令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新規要求具有簽字權的合夥管理人或董事,必須確認所有股東或合夥人均已實際出資並繳納股款,且未以代持人形式為外國人提供便利。此舉旨在加強審查力度。

此前該廳已規定,具有風險特徵的業務(如外資持股低於50%或外籍人士擔任董事),須提供泰國股東的資金證明以核實實際投資,此舉使疑似代持行為的註冊申請減少65%。然而,仍有規避行為出現,故出臺補充規定以堵塞漏洞。

根據新規,該廳將把提交確認資訊且存在風險的人員名單全部移交中央調查局進行核查,並警告稱,提供虛假資訊將觸犯刑法,並可能違反1999年《外國人經商法》,違法者將面臨監禁及罰款。目前外資持股比例在0.01%至49.99%之間的公司超過11萬家,其中部分存在代持行為,對商業競爭和整體經濟造成影響,新規旨在提升透明度,確保企業依法合規經營。

此外,商業發展廳計畫在春武裡、清邁、素叻他尼、普吉和甲米等風險地區開展深度調查,如發現為規避新規而突擊註冊的行為,將依法嚴處。拉莉達表示,泰國政府將堅決打擊代持行為,以維護商業競爭公平性,增強泰國經濟體系的公信力。


※※※ 未經授權 不得轉載 ※※※